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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壞性的創造:《木棉的顏色》工殤顯影 何經泰

已更新:2020年5月7日


▲何經泰的《工殤顯影》系列作品,藉由撕扯破壞原先完好的相片、及拍立得顯影過程的藥水流動,創造出照片未知的傷痕,呼應這些傷者,生命中不可預知的意外



文字編輯/王姿佩


沈穩不煽情的影像,仍令人不忍卒睹

拍攝工殤者的計畫,必須讓被攝者將原本最痛、最想要遮掩的部分,赤裸裸的坦露在鏡頭前。過程中他們需要再一次揭開回憶、面對傷痛,而因為他們願意勇敢的揭露,才有助於提醒大眾,這些發生過的事,並非事不關己。 《木棉的顏色》(何經泰,2003)此書收錄了1996年及2003年何經泰共兩次展出、共40張傷者及亡者家屬的珍貴影像。《工殤顯影》系列的創作,是何經泰於1994到1995年之間,大概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完成的作品。一張張的照片,何經泰以透過創作手法,讓影像不那麼直接刺目,他以不彰顯煽情、節制地暴露殘酷的身體折磨的呈現,來讓這些受傷者保有應有的尊嚴,但有時仍不忍心過度仔細的端詳,那些他們失去的身體部位,永難回復的意外,難以抹滅的傷痕,都烙在他們的身上、心上。


破壞性的創造 將傷痕顯影

「我想拍一個跟身體有關的的作品,“受傷的身體”在視覺上是很有張力的。而有一批人,他們跟底層有點關聯,他們因為工作受傷被迫掉落在社會的下層,這是一個現代社會的問題。」何經泰表示,受傷者大多是透過工傷協會協調拍攝,這些會參加工傷受害者協會的受傷者,大多都是因為在法務程序上沒有能力處理,需要協會幫助他們,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及打官司。 「有些人因公受傷後,就被公司想辦法弄掉,台灣當時很多老闆都是這樣子。我希望能表現出一個多樣的受傷的樣態,可以涵蓋整個現況及狀態的概念」何經泰當時希望能有所突破,選擇用4X5底片來拍,因為底片更大質感更好。 「那個時候想的方法是進攝影棚,拍攝完了後底片洗出來、燈光打下去,那畫面我覺得太直接了,覺得少了一層」。“受傷的身體”赤裸裸的呈現在眼前,反而讓人無法直視,少了一點讓人好過一些的遮蔽,「我很重視形式,但形式跟內容須要能契合,那時候我覺得要透過一些手法來遮一下,不要那麼直接,所以當時最痛苦的就是到底要怎麼做、怎麼處理」。 「後來無意間發現了一個拍立得底片型號55,是因為有一次我拍壞了,要退底片,發現片子可以不透過滾輪藥水退出來。我突然想到,如果拍攝後不經過這個滾輪,是我自己滾的話,結果是不是會不一樣。我開始嘗試用版畫的滾筒壓藥水,藥水因此有了一些紋路、一些流動、一些意外,我覺得這個是我想要的,剛好很符合他們生命的意外、一種不可預知的生命狀態的樣子」。 決定好要用這種形式創作後,何經泰想要重新邀請已經拍過的工傷者來重拍,其中有一些人就不願意了,「畢竟我拍他們的時候,都是希望她們能把他們的傷口給我看,很多都是要脫衣服的」。後來沒辦法,何經泰只好將他們的照片洗成20X24吋的大照片貼在牆上,再用4X5翻拍,「在這個過程裡,我將某些照片撕開、拉扯照片的邊緣,有的在上面弄一些髒的污水」。透過流動的藥水,呈現照片裡不可預知的『傷痕』,也像是在呼應這一個個生命故事,他們的傷痕、破碎、及所有意外發生的一切。


 

本書推薦序文(摘要):

『何經泰的影像從不打算用煽情的影像語言,引發觀者的溫情主義反應,他更在乎影像作品如何產生一種悲慟中保有尊嚴、在內心翻滾著絞痛與淚水的閱讀意義。』——攝影評論者 郭力昕 『而在工人的處境當中,工作上造成的傷害,或者「工殤」,雖然是非普遍的現象,卻也是工人困境中最具象徵性的一環。那種雙重的無告,是如此不應該發生在人類身上,又如此不可避免……』——詩人 羅智成 『好幾位亡者家屬都告訴我,當他(他)們將遺照從牆上拿下來時,都再次輕輕的與自己的最愛喃喃的對話……在快門按下的剎那交織著是複雜的情緒,好像又能再度經驗全家在一起的感覺,但同時也知道這一張已不再是平常的家庭合照。」——社運工作者 鄭村棋

 
明天,只是另一個折磨的開始

黃進生 1971年生 潛弧焊工人 23歲時遭滾落鋼管擊傷,左膝關節以下截肢

『由於廠內沒有空間可走,我只好跨越已推疊兩層高的鋼管堆。跨越之際,鋼管因固定不良而滾動,我跳離時為時已晚,眼看著左腳被捲入鋼管,一層層鋼管砸落下來,我感覺到一股錐心刺骨的痛。

經過清瘡、縫合手術,由於殘肢壞死,醫生決定截肢。手術後,強烈的自卑感讓我有三個月不敢出門……索賠過程中,對法令越了解,我越感無力。訴訟程序,漫長的公文旅行,早把工傷者折磨的不成人形,哪還有時間精力在醫院、法院二頭奔走?』(節錄)

一隻腳的推拿師傅

謝盛光1940年生 煉鐵廠工人44歲遭機械捲傷,左膝關節以下截肢

『那時我正值壯年,18天後就出院了,老板卻從沒來探望過。出院後,我馬上找公司理論。雖然只上班一天就出事了,但勞保還是生效,但公司只保了最低薪資,斷一條腿只領到19萬殘廢給付。

而我的職災是因為機器設備出問題,公司應該要負責,但經理只簡單一句話:「三萬塊!」我氣極了,撐著拐杖就走人,回家後就找律師,一路告到高等法院,但官司卻不了了之。』(節錄)


我不再當藏鏡人

周淑瑛 1953年生 保險業收帳員40歲時遭化學藥品灼傷,顏面灼傷、視力嚴重退化

『在醫院進出十餘次,臉上要不斷補皮、磨皮。…那段期間,我身心感到極大的痛苦,一度曾想自殺,導致那幾年除了醫外傷,還要看精神科,吃抗憂鬱症的藥。 公司表示保險業不適用勞基法,多數在外奔波的保險從業人員,幾乎是「無法可保」。……兩年後回去上班,我以微弱的視力照樣努力收費,但因怕日曬、顏面受損,業績不免掛零,國泰公司就將我解雇了!』(節錄)


機器像惡魔緊咬不放

林青陽1965年生

機器修護工人 29歲時遭機器夾傷,右手肘關節以下截肢

『當時只有一張嘴巴能動,右手雖然接了回去,但手腕部分已經切除,而右肩膀則整個皮都沒有了。每次把紗布掀起來換藥,便有如撕去一層皮般地痛苦。』(節錄)


老闆將我推到危險邊緣

倪家偉 1977年生 暑期工讀生 18歲時遭沖床壓傷,右手四指截肢

『有時候,會夢見我的手好好的,沒有受傷,可是被人家拉著、拖著走,而我看不見到那個人的樣子……

由於工廠缺人,公司又派我去做沖床,在示範二、三遍後就叫我自己來,也沒告訴我這工作的危險性,只說要小心。我埋著頭做,到了中午,就出事了。…我一向很尊重老闆,但我受傷後他不耐煩、施捨的態度,實在令我心寒。』(節錄)

 

一影像Ⅹ何經泰訪談:https://www.1imageart.com/blank-4



何經泰小檔案

1956年生於韓國釜山,政大哲學系畢業,既是紀實攝影家,也是資深媒體攝影工作者。


曾任職《天下雜誌》、《時報周刊》、《民生報》、《自立早晚報》、《時報新聞刊》、《工商時報》、《Playboy》中文版攝影指導、《Smart智富月刊》攝影主編、《非凡新聞e周刊》攝影主任、《明報週刊》副總編輯。


現於新北市瑞芳區經營HOHObase好好基地。 1990年在夏門攝影藝廊展出《都市底層》,並出版同名攝影集。1991年在爵士藝廊展出《白色檔案》,並出版同名攝影集。1995年於誠品書店及台北攝影藝廊展出《工傷顯影》,並參與布魯賽爾國際藝術節。2003年在台北NGO會館展出《工殤顯影II—家族陰影》,同年出版攝影集《木棉的顏色》。2003年榮獲第7屆台北文化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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